科贝:门将抬膝盖很正常但这次惯性太大;过失杀人最高判4年
前西班牙国门卡尼萨雷斯、西班牙法律专家Emilio Cortes在做客科贝电台节目时,针对安道尔FC门将奥沃诺用膝盖撞击特内里费前锋米格尔并导致后者不幸去世的事件进行了点评。 卡尼萨雷斯:抬起膝盖是为了和对手保持距离,但这次未能控制住动作 卡尼萨雷斯认为,悲剧的根源在于安道尔FC门将奥沃诺未能控制住自己的动作,他解释说:“我认为这次膝盖动作是起跳带来的结果。问题在于这次起跳幅度太大,而且发力的冲劲很不稳定。” “我觉得膝盖这个动作,最主要的作用一般是用来和对手拉开距离。说白了,所有人争顶头球的时候都会抬起膝盖,因为要完成头球攻门。我曾经就因为类似的一次对抗摔断过肋骨,细节不完全一样,但原理是相通的。” “当时角球争抢,我脚下绊了一下,没法参与争顶,但身体惯性还在。那次是弗兰克·德波尔起跳准备头球,他自然抬起了膝盖。为什么?起跳动作里膝盖抬起来,直接顶在了我的侧肋,撞断了我两根肋骨。我没法参与对抗,只能硬生生承受撞击。” “膝盖抬起本质上主要就是为了和对手保持距离、起到防护作用,说到底就是为了避免相撞。但这次情况不一样。我认为巨大的起跳力量和过快的速度,带动膝盖抬了起来,球员在最后一刻没能控制住动作,这也就是我刚才说的那种失控……” Emilio Cortes:奥沃诺是过失杀人,问题在于重大还是一般 “原则上这属于过失类犯罪,这一范畴比故意犯罪要复杂得多。” “简单跟你概括一下过失的定义,核心就是:行为人造成了损害后果,本案中就是死亡结果,并不希望发生死亡,死亡并非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但是行为人要么违反了某项规范,要么实施的行为本身就附带极高的生命或人身完整性风险,最终引发死亡后果。” “换句话说:我本不想致人死亡,但我实施的行为,本身就有可能造成死亡;假如不做出这个行为,死亡结果本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