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媒:金英权税务官司终审败诉,须补缴效力恒大时期税款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大法院近日就蔚山HD后卫金英权状告蔚山税务署一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判定金英权败诉。他需缴纳包括加算税在内的共计8亿3083万韩元(约合人民币402万元)税款。 案件的主要争议在于“外国税额抵免”的计算方式。为避免双重征税,韩国税法允许居民在海外缴纳的税款在缴纳国内所得税时申请抵扣,当年未抵扣完的余额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抵扣。金英权2012年至2018年效力广州恒大,2019年至2021年转投日本大阪钢巴,2022年起回国效力蔚山HD。 2018年,他在中国缴纳的税款中约有6亿韩元因超过抵扣限额未能完全抵扣;2019年至2021年在日本效力期间申报韩国所得税时,他将这笔中国未抵扣余额与在日本缴纳的税款合并申请抵扣。税务部门认为,韩国税法规定境外营业场所达两个以上国家时,抵扣限额必须按国别分别计算,不能用中国的高税率结转额冲抵日本收入产生的税额,因此要求补缴。 金英权在诉讼中提出两点理由:一是认为2019至2021年主要在日本居住,不属于韩国“税务居民”;二是认为“分国计算”仅适用于同一时期在多国工作的情况,而他是先后在不同国家工作。 法院逐一驳回:关于居民身份,法院认为其家人居住在首尔,在首尔持有公寓,大部分日本收入汇回韩国并在国内消费,且在韩国还有租赁业和足球教育相关收入,与韩国经济联系更紧密,应认定为国内居民;关于抵扣方式,法院明确指出,无论同一时期还是不同时期在两个以上国家获得收入,为公平纳税,都必须按国别分别计算抵扣限额,中国多缴的税款不能跨国用于抵扣日本收入对应的税额。